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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配偶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

  根据这一规定,配偶死亡后,婚姻关系即消灭。

  除了配偶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以外,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还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自愿。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而解除婚姻关系也可因当事人自愿而解除。

  2、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夫妻感情破裂,且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人民法院应准许当事人离婚。这是在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

  3、其他条件和情形。除上述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外,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但是,这些条件成就以后,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才能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二、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一般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说到遗产继承顺序,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没有继承顺序之说了。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配偶死亡后的继承顺序,一般是先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的。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